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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最高法院判处日企向二战强征劳工受害者赔偿1亿韩元

发布时间: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11日对二战时期被日强征受害者郑某的遗属针对日本企业日本制铁提起的索赔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二审判决,判处原告胜诉。

  据报道,法院当天维持二审裁定被告向原告赔偿1亿韩元(约合48万元人民币)的判决。郑某生前主张曾于1940年至1942年被日本制铁强征到日本岩手县的制铁所劳役。
  报道指出,强征劳工索赔案的关键是索赔时效。通常自得知非法行为之日起3年、自非法行为发生之日起10年。若存在“无法消除障碍因素的客观理由”时,以障碍因素得到消除之日视为索赔时效的起点。
  据报道,2019年4月,郑某的遗属针对日本制铁提起索赔诉讼,要求赔偿2亿多韩元。一审法院于2021年9月作出判决,将2012年视为障碍因素得到消除的时点,据此认为原告索赔时效已过而予以驳回。但二审法院将原告的索赔时效起点视为2018年10月,据此推翻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1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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