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意义
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增强香港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端要素集聚、辐射作用突出的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多轮驱动的创新体系成效突出,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引擎作用日益彰显。
到2035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建立健全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建成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协同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改革创新经验得到广泛推广。
△今年8月,航拍深圳前海。
实施范围
进一步扩展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以现有前海合作区为基础,进一步扩展至以下区域:
南侧毗邻的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22.89平方公里;
北侧毗邻的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29.36平方公里,机场及周边片区30.07平方公里,宝安中心区及大铲湾片区23.32平方公里。
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
△今年8月,航拍下的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
具体部署
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
培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
探索研究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和配套制度改革。
聚焦人工智能、健康医疗、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联网、能源新材料等港澳优势领域,大力发展粤港澳合作的新型研发机构。
建设高端创新人才基地,完善国际人才服务、创新基金、孵化器、加速器等全链条配套支持措施。
联合港澳探索有利于推进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创新,逐步打造审慎包容监管环境,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打造以海洋高端智能设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大数据)、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态环保等为主的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建设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
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研究制定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
用好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相关政策,加快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加强国有资本市场化专业化运作能力,维护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自主权。
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在市场监管、税收监管、贸易监管、投融资体制、绿色发展等领域,推进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市场化改革创新。
推进与港澳跨境政务服务便利化,研究加强在交通、通信、信息、支付等领域与港澳标准和规则衔接。
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合作区学习、工作、居留、生活、创业、就业等提供便利。
推进以法定机构承载部分政府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法定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职能设置和管理模式。
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人士担任前海合作区内法定机构职务。
在不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内,支持前海合作区对港澳扩大服务领域开放。
在前海合作区引进港澳及国际知名大学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建设港澳青年教育培训基地。
支持将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
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试点,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银行账户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等业务。支持国际保险机构在前海合作区发展。
探索跨境贸易金融和国际支付清算新机制。
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依法合规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
在前海合作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
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推动境内外口岸数据互联、单证互认、监管互助互认,开展双多边投资贸易便利化合作。
发展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粤港澳研究基地。
支持深圳机场充分利用现有航权,支持深圳机场口岸建设整车进口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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